Analyse
中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研究报告
《中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课题组Par Chen Lichuan
2006Programme Formation à la gouvernance
Programme Formation à la gouvernance
Mot-clés : autorité locale Formation des élites ; Formation régionale des cadres administratifs Chine ; AsieRapport de l’étude sur le système de formation des fonctionnaires chinois menée dans le cadre de l’enquête sur les formations aux affaires publiques dans le monde. Cette enquête a été lancée par la Fondation Charles Léopold Mayer et l’Institut de recherche et de débat sur la gouvernance en 2006. En Chine, elle a été conduite par un collectif constitué d’enseignants appartenant à 6 institutions : les Instituts d’Administration des provinces de Shanxi, Gansu, Fujian, Yunnan, l’Institut d’Administration des villes de Tianjin et de Xi’an, et le Centre de formation des hauts fonctionnaires de la Chine (Beijing).
Table des matières
前 言
《中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研究报告》系国际合作课题《世界各国公共管理教育调研》项目成果之一。本成果依据《世界各国公共管理教育调研表》的基本格式内容,通过对中国七所省、市级行政学院和人事部直属培训中心的24个班次资料收集,加以分类汇总说明。同时为了清楚系统起见,报告中还补充了一些调研表以外的相关情况。
在中国,公共管理教育主要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学历性教育,这主要是由普通高校承担,它像其他专业学历教育一样,按每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学生,学生毕业后自选职业。这些毕业生如果要进入公职系统工作,也像其他专业学生一样,通过招收公务员的专门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另一类是对现任公务员的专门培训,它基本上属于非学历性教育,主要是通过党政组织派遣,由党校和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这两类学校在许多省、市是合二为一的),是公务员培训的主要基地。从中国的这种特点出发,本课题立项时确定把中国的“公共管理教育”研究集中到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研究。为此,我们有必要简要概述一下中国的干部制度及其培训体系的演变过程。
中国干部制度的演变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公务员制度始建于20世纪90年代:
(一)党政干部制度阶段(1949—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较长一段时间没有建立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公务员制度,而是在继承革命战争时期的传统和学习前苏联人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行全国党政一体的干部制度。这种干部制度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配套,具有管理能力较强等特点,但以政治标准代替法律规范,国家行政权力和公职人员权力的行使随意性较大,因而具有浓厚的“人治”色彩。
(二)公务员制度试行阶段(1993—2005年)
从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时期,开始对国家行政干部制度进行改革。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报告指出:“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即制定法律和规章,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 1988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抓紧建立和逐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该条例借鉴了世界各国的公务员制度,结合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设计出了中国自己的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自1993 年10月1日起施行。到21世纪初,国家公务员制度初步形成了一个较完整的管理体制。
(三) 法定公务员制度阶段(2005年以后)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公务员法总结了中国执政党和国家几十年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特别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外人事管理的有益做法,确立了中国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制度,标志着中国公务员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四)行政学院培训机构的建立
伴随公务员制度的建立,20世纪90年代,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开始组建行政学院。国家行政学院于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正式成立。国家行政学院是负责培养高中级公务员、高层次的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才,提供政府管理政策咨询,开展公共管理等领域理论研究的正部级机构,为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同期,各省的行政学院也相继成立,成为地方政府培训公务员的主要基地。目前,大多数的市、县政府也都建立起了行政学院(校)。
各级行政学院组建主要采取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新建独立设置的行政学院,如国家行政学院和甘肃省行政学院,这种类型的行政学院数量较少。第二种是与党校合建的行政学院,即行政学院与党校是同一个机构,同时承担党的干部培训与公务员培训两种培训业务。这种类型的行政学院数量较多,是全国行政学院的主要类型。天津市行政学院、云南省行政学院即属这种形式。第三种是与地方原有的其它培训机构合建或改建的行政学院,如与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建。这种类型的行政学院既培训公务员,又培养其他类型管理人才。陕西省行政学院即属此种类型。
一、中国公务员培训的管理体系
中国公务员培训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公务员培训领导机构、公务员培训实施机构和公务员培训的合作机构。
(一)培训领导机构
中国公务员培训统一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形成纵横互补,以“横向”为主的培训体制。“横向”培训主要是指由中央组织部和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分别组织的培训,体现“分级管理”的关系;“纵向”培训则主要是指由国家和地方各部委系统、专业(行业)局组织的培训。在调研表中的云南省委组织部、陕西省委组织部、甘肃省委组织部、天津市委组织部、福建省委组织部,分别作为本省(市)党委的组织部,西安市委组织部作为市级党委组织部,都主管各自辖区的公务员培训工作。组织部下达培训计划,抽调培训对象,领导培训机构实施培训。调研表中的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举办的“全国省级邮政管理局长任职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员即由国家邮政管理局(国家专业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组织调训的“纵向”培训。此外,“分工负责”的培训体制,还包括除各级组织部(人事)之外的其他工作部门,也具有对本部门的公务员进行培训的职责。
(二)培训实施机构
公务员培训实施机构是指直接承担公务员培训活动的机构。在中国各级(中央、省、市、县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指由中央组织部建设的三所干部学院,即上海浦东干部学院、延安干部学院和井冈山干部学院),作为公务员培训的主渠道。此外,普通高校、科研院所、部门和行业干部培训中心等,也承担一定的培训任务。
调研表中所涉及的培训机构,既有中央一级的,如国家人事部直属的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也有省或直辖市级的,如陕西省行政学院、云南省行政学院、福建省行政学院、甘肃省行政学院、天津市行政学院;还有省会城市行政学院,如西安市行政学院。各类培训机构在公务员培训过程中,既存在一定的竞争性,又常常进行相互合作,从整体上保证了中国公务员培训的质量与效果。
(三)培训合作机构
中国公务员培训过程中的合作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二是培训机构与非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前已述及。同非培训机构的合作,主要是指培训机构在培训实施过程中寻找一些非培训机构的单位予以协助。这些辅助机构的主要作用是为培训过程中的考察、现场教学与体验环节提供支持。
二、中国公务员培训的对象状况
中国公务员法第13条第四款规定,参加培训是公务员的权利,因此一般来说公务员培训的对象包括全体公务员。《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规定,五年内将全体公务员轮训一遍,使每一名公务员都能参加年均12天以上的脱产培训。
从调研表中反映的情况看,各院校中接受培训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培训对象职级情况
超过2/3以上的培训对象是县处级以上的党政领导干部。这既说明党组织对这个层次公务员培训的重视,也与被调查院校多属省级机构有关,因为按职级分类规定,处级干部一般应在省级机构中接受培训。
(二)培训对象年龄情况
因为培训对象多属领导干部,所以总体年龄偏大。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举办的全国省级邮政管理局长任职培训班,培训对象是全国各省级邮政局长,来自全国31个省,65人,平均年龄55岁。陕西省级机关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省政府机关各厅局已晋升处级领导职务或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平均年龄是45岁左右。天津市举办的进修一班的培训对象是部委办区县市管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2岁。
(三)培训对象性别情况
从总体上看,男士多而女士少。女士比例最高达25%左右,低的只有百分之几。如上述天津处级公务员班为20%,而全国邮电政局长班只有4.6%。
(四)培训对象文化程度情况
一般都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西安行政学院从1989年开始设立中青班,共培训1198名,培训对象主要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群众性组织的处级以上的公务员,90%以上为大学本科学历,还有5%为硕士研究生。
培训对象的构成情况依据不同班次而有明显差别。比如针对刚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的初任培训,对象年龄就较小、文化程度相对也较高。例如天津市行政学院举办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班,近五年培训学员497人,平均年龄26岁,女生占25%,100%为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陕西省举办的新任副县(市、区)长轮训班,近五年的培训人数达351人,平均年龄38岁左右,女士占25%,相对一般处级领导也比较年轻,女性比例也较高。
三、中国公务员培训的类别体系
从调研表可以看出,目前中国公务员培训的类别有多种划分:
(一)按法定的类别划分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中国公务员实行五种类别培训。
1.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但尚未正式任职的公务员所进行的培训。省级行政学院主要承担省级机关的公务员初任培训。2002年—2006年,陕西、福建、云南、天津4省级行政学院共举办初任培训班49期,共培训人员5163名。
2.任职培训。任职培训针对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在职公务员,省级行政学院承担的主要是晋升正、副厅局级和县处级领导职务的人员。2002年-2006年,福建、陕西、云南、甘肃、天津五省级行政学院共举办此类培训班60期,有2703人接受了培训。
3.专门业务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是针对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所需知识和技能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是根据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专业性质和业务需要,侧重部门规范知识、岗位技能的训练。2002年-2006年,陕西、天津、甘肃、福建、云南五省级行政学院共举办此类培训班169期,培训10762名公务员。
4.更新知识培训。这是对在职公务员以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再教育和再训练,内容侧重了解重大社会信息(包括新的政策、法律、理论等)、掌握新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手段以及个人的自修提高。
5.后备领导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一般为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以西安市行政学院为例,从1989年开始设立中青年后备领导干部培训班,先后举办过29期,共培训1198人,其中许多优秀干部都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二)按公务员的职级类别划分
按照“分级管理”体制,各级培训机构都有相对应的公务员职务层次。由此形成以公务员职务层次的班级分类。如省部级培训班、市厅级培训班、县处级培训班、科级培训班(本调研中的培训机构皆为省级和省级以下机构,因而在它们的培训对象中没有省部级班)。
(三)按培训内容划分
各培训机构还会根据不同时期的时势要求,开办以某一方面内容为主题的培训班。诸如:法律专题、经济专题、环境保护专题、新农村建设、党的建设等。
(四)按工作性质划分
这主要是针对公务员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分类的培训。例如:药监局,人事局,宣传部,邮政管理局,信访干部,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事业法人,后勤机关等。
(五)按培训时间划分
培训班学制根据班次的类别不同,学时长短不一,相对比较灵活。初任培训班一般为15天,任职班是1个月,另外一些班次是1.5个月、2个月不等,专题研讨班的学时多是5天。据此,各院校一般都有“长班”和“短班”的划分,一个月以上的班多称为“长班”,一个月和一个月以下的班统称“短班”。
综合以上情况,各行政学院在培训的类别上,也形成一个分级分类的结构,基本上建立起适应政府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需要,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长短结合的培训体系。
四、中国公务员培训的基本理念
中国公务员培训的基本理念可以概括为,以强化为人民服务意识和提高执政能力为宗旨,以思想观念更新为主线,以提升素质为重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不断提高培训实效。从调查看,影响培训理念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政治目标基本要求
中国公务员培训以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为主导,始终把政治上靠得住放在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第一位。这就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提高完成政治任务的能力,作为公务员培训的基本目标。无论在培训课程确定,还是培训课时的分配上,都要围绕和服从这个政治目标的要求。
(二)提高执政能力
提高执政能力是中国公务员培训的重要目标。所以,在各类公务员培训中,不论在培训内容的确定、还是培训方法的使用上,都重在不断提高公务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围绕以上五种能力,各行政学院举办了各种各样的培训班。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新
公务员培训非常重视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方针、政策观念的更新,使公务员的思想认识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也是党和政府保证完成阶段性战略任务的成功经验。每一次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更新,都要集中进行一段新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和全面培训。由此决定了在培训内容的设计上,具有明显阶段更新的特征。同时,为加快经济工作观念更新,各行政学院在体验式教学中,安排公务员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达地区学习考察。
五、中国公务员培训的课程体系
中国公务员培训课程体系组合大体包含以下三种模式:
(一)课程模块组合模式
从调研表可见,各行政学院的各种重要班次,一般都包括讲授类课程、研讨交流类课程、考察参观类课程、论文习作类课和体验类课程等五种形式。这种“A+B+C+D+E”式的模块组合,是各院校课程组合的较为完整的模式,因而可以称之为基本模式。在这五个模块中,一般是以讲授类课程为主,辅之以其他课程模式。
(二)课程内容配置模式
课程内容配置模式主要是根据每次公务员培训学习重点来设定的。各行政学院在培训课程内容的设计上,既有共性的内容,也有个性的内容,我们就把共性内容的课程称为基本课程,把个性课程称为特色课程,这样的课程内容配置模式可称为“基本+特色”模式。
基本课程可归为这样几类:一是政治理论类课程,如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学习、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等;二是依法行政类课程,如关于依法行政的问题、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问题、关于行政体制改革的问题、关于公务员法与公务员制度的问题等;三是公共管理类课程,如关于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水平的问题、关于政府应急管理的问题、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等;四是经济社会发展类课程,如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关于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问题等。
特色课程主要是根据不同职务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的不同需求来设计的,也就是在分级分类培训上体现课程特色。比如,对初任公务员培训,开设政府职能定位、调查研究问题、机关公文写作等课程;对任职公务员培训,开设领导方法与领导艺术、提高公共管理能力、提高决策能力的课程;对专门业务培训班则根据本类公务员从事的专项工作所需知识和技能来确定内容。围绕社会治理专题培训,开设非政府组织与治理、全球治理中的政府改革、社会治理方式选择等课程;围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开设政府应急管理、正确应对媒体等课程。
(三)课程课时安排模式
与公务员培训的基本组合模式和课程内容配置模式相联系,不同课程类型在培训活动中所占课时比例各不相同。总体而言,课堂讲授式占整个培训课时的比重最大。通过对调研表分析,大体可确定这样一个课程课时结构模式:课堂讲授类课程70% + 研讨交流类课程10% + 考察参观类课程10% + 论文习作类课5% + 体验类课程5%。在基本课程和特色课程的课时配置上,大体为基本课程30% + 特色课程70%。
六、中国公务员培训的教师队伍建设
对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综合调研表的要求,主要介绍两方面的情况。
(一)培训教师的来源与结构
1.专职教师的来源。各级行政学院与各级党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均有一批专职教师,专职教师承担主要的教学任务。专职教师是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经过严格的程序择优录用的。全国多数省份已经实行了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统一考试制度。目前,省级以上的行政学院和党校一般要求录用对象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基层地方行政学院和党校一般要求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2.兼职教师的来源。兼职教师的来源有多种,聘用形式也较为灵活。一种是聘请政府工作人员中具有较高业务能力的人做兼职教师,一种是聘请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相关专家学者做兼职教师,还有一种是聘请各级政府官员和各级党委的领导干部为培训学员讲课。
3.教师队伍的结构。从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的结构来看,大多数培训机构中专职教师所占的比例比较大,兼职教师一般不超过20%;专职教师的职称与普通高等院校的教师职称序列相同,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个等级,教师晋升职称有严格的要求与程序。统计资料显示,省级行政学院培训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比例为23.3%,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为43%。
(二)培训者的培训与提高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培训者自身的培训与提高,并为培训者提供了多种接受培训的渠道与方式。
1.为培训者培训的机构。每一级行政学院都是下一级行政学院的教师培训基地,国家行政学院是全国行政学院最高的、最主要的教师培训基地。国家行政学院每一年都制定自己的培训计划,把培训名额分配给每个省、市、自治区,按期进行培训。国家人事部是教师培训的主管机构,它每一年都制定培训计划,并把培训教师的任务委托给一些行政学院去完成。
2.专业与课程培训。这种培训主要是提高和更新培训者的专业知识,让培训者熟悉并了解本专业有关课程的内容变化,保证培训者能把最新的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员。有的学校还派出教师到政府部门“挂职”锻炼,同时鼓励学员下厂下乡搞调查研究,支持鼓励培训教师攻读更高的学位。
3.教学方法培训。这种培训主要是让培训者学会最新的培训教学方法。近几年来,中国各级培训机构都普遍重视学习国际上流行的培训方法,几乎所有的培训教师都接受过教学方法的培训。
4.学术研讨会。其具体做法是由发起单位根据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政治、经济、社会新问题,提出和确定研讨的题目和内容,邀请各行政学院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这种研讨会可促进院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对提高与会者的知识与理论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5.国际培训。与国外培训机构或团体组织进行协作交流,如邀请国外学者到中国讲学、派出人员到国外接受培训,做访问学者等。
6.参观学习。组织培训教师参观访问国内外的培训基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七、中国公务员培训的教学方法
根据调研表(天津市、甘肃省、陕西省、西安市、福建省、云南省及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和四份公务员培训方法访谈录(中组部、天津市行政学院、西安市行政学院、福建省行政学院)的情况,各地公务员培训中使用的教学方法可分为五类:
(一)讲授式
这是最基本的教学方法,教师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和控制教学过程,向学员系统地讲授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包括专题讲授或讲座,优点是教师可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和正面教育的作用,可一次教授众多学员,而学员能在单位时间内掌握较多的信息,信息的传输效率较高。目前天津市行政学院、陕西省行政学院、甘肃省行政学院还采用“双讲式”教学模式,即由两名教师组合共同讲授。
(二)案例式
这是把实际工作中的真实事例加以典型化处理,通过学员的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来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教学方法。案例编写要求学员立足于本人的工作实际,把案例编写作为总结交流经验的过程和对实际工作进行理性思考的过程,突出个性特点和典型性,充分体现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研究式
这是把研究问题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以学员研究问题为主,教师讲授知识为辅,通过教学双方互动实现过程控制的教学方式。培训的重点是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提高学员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员在授课中更加注重“研究”的要求,自觉地把最新的研究成果体现到培训中去,提高讲课的科研含量。同时课堂讲授后都留出一定的时间,组织学员讨论涉及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开展学员提问、教员答疑等双向交流活动,突出了研究性、互动性和针对性的特点。具体的教学方法有:
(1).学员论坛;(2).课题组专题研究;(3).外出考察学习;(4).“一事一议”。
(四)模拟式(“角色扮演”)
这是指模拟具体工作情景,通过对被测对象的行为加以观察与评估,来鉴别、预测受训者的各项能力与潜力的教学方法。其教学过程包括:设计模拟教学方案、准备模拟场地与器材,公布模拟课题,模拟演练实施,模拟效果验证,授课教师讲评,组织撰写模拟演练报告等环节。教学通过角色演练、使用教学器材、借助计算机辅助系统等方式实施。
(五)体验式
这种培训方式通过置身于特定情境的实战演练,达到强化认识、锻炼和提高能力的效果,又称为“成人教育的参与培训”。此方法调动了受训者作为学习主体的积极性,提倡学员在做中学,在实践中领悟,使行政学院培训由素质教育向素质教育和能力教育相结合的方向转变。在培训中,激发学员的内在动力和潜能,使公务员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
八、中国公务员培训的考核与职务变动情况
行政学院培训过程主要包括两种考核方式:
(一)培训考核方式
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中国公务员组织调训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考核的方式主要有:
1.学习态度考核:重点考核参训学员能否按照要求参加脱产培训,能否严格遵守脱产培训制度和培训纪律。考核指标有到课率、研讨发言的主动性、观点的正确性等;
2.学习效果:考核参训学员对脱产培训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一般采取卷面考试方式进行;考核学员能否运用所学知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主要方式是撰写论文或调研报告,由培训机构提列论文参考题目与学员自主选题相结合,教师指导,论文完成后培训机构组织成果展示、论文演讲与答辩、评优、指导教师写评语等活动,最终确定学员的论文成绩。
(二)组织鉴定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对每位学员在受训期间的表现、受训效果等做出实事求是的考核鉴定,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习鉴定和考试成绩以《干部培训考核登记表》的形式,向学员单位反馈并存入本人学习培训档案,作为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的依据之一。
(三)培训后职务变动情况
学员培训结束后,一般均回原单位任原职,后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组织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部分人员会得到提拔。如陕西省行政学院2003年第二期处长班培训结束后两年期间使用变动情况为: 全班69人,职务提升7人,占10%;同职级调整14人,占 20%;脱离原工作系统2人,占 3%;职位、职务无变化的46人,占 67%。
九、中国公务员培训的资金来源
(一)财政拨款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第四十条规定: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同时,各级政府对其直属的同级行政学院(党校)实行全额财政拨款,保障培训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按规定收费
学员到培训机构参训报到时,由学员所在单位按审批规定的标准交纳一定的食宿、教材等费用。如甘肃省行政学院举办的全省处长任职培训班,学期三个月(春季班3月1日——5月31日;秋季班9月1日——11月30日),收取三项费用:1、食宿费 600元/月,2、培训费 350元/月,3、教材费 120元/月;陕西省行政学院举办的陕西省政府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学期一个月,每人交费:1、食宿费 910元,2、培训费 600元,3、教材费 150元。
十、中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发展趋势
公务员培训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保证,是公务员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
中国公务员培训制度和体制经过几十年的不断演变和创新完善,已经自成体系,基本满足和适应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尤其是行政学院建立以后,培训方式更加丰富、实在,产生了较好的培训实效。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公务员培训制度也面临新的挑战,也需要不断创新和改革。从调研情况看,未来改革将会趋向以下四个方面变化:
(一)步入更加法治化轨道
中国公务员培训将按照《公务员法》的要求和公务员培训工作自身的规律,建立公务员培训的规定、条例、章程、细则等一整套法定的规章制度体系。使中国公务员培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实现中国公务员培训的规范化、正规化、系统化和专业化,使培训工作逐渐与国际接轨。
(二)进一步改善培训条件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公务员培训工作,近几年不断加大对公务员培训的经费投入,不断扩大办学规模,逐渐改变以往培训设施陈旧、培训条件简陋、培训院校校舍拥挤、培训技术手段落后的状况。同时加大师资队伍的建设,一方面对现有师资分期分批送出去轮训学习,进行知识更新,提高他们的素质,挖掘其潜能;另一方面又积极从外界选聘高层次人才,充实到现有师资队伍中来,使师资队伍更加现代化,培训机构教学设备更加完善,教学技术手段更加精良,公务员培训将全面普及以网络技术为代表的数字化教学技术手段。与此同时,积极发动科研骨干力量,开展学术攻关,结合中国国情,编写一大批符合中国实际的公务员培训教材,逐渐改变中国公务员培训软件的落后面貌。
(三)教学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中国公务员培训将建立以能力培训为目标的培训体制,内容更加注重实用性,方法更加人性化。坚持以需定学,学用一致、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改变以往重理论教学,轻业务技能、轻实际操作的培训观念。坚持以教师为主导,学员为主体的互动式、启发式、自学式、研讨式、行动式等教学方式,培训内容更加贴近国情、省情和市情及学员工作岗位的实际,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专业技能性,激发学员的内在学习动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培训中可以避免泛泛空谈,摊派式培训。
(四)开门培训、扩大开放
办学要开放,教学、教师、教材、课程、学术活动等都要开放。办学开放就是面向国际、国内开门办学、合作办学、交叉培训,也可以委培、代培、联合办学,互派访问学者、互聘教师,互荐教材;培训中将会引进西方国家一些优秀教材和一些先进教学方法,聘用一些国外教师任教或举办讲座;在国内外行政院校之间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象国家行政学院同韩国、欧盟、亚太地区行政院联合会,联合开展学术攻关及学术交流活动,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类学术活动,今后会更加频繁,更加广泛和深入,也会推出更多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培训中对学员的考核、评价、能力认证及推荐任用,将更多的使用国际通用标准和测评技术。从而开创中国公务员教育的新局面。
(Adaptation: Chen Lich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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